|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是194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办学70多年以来,黑龙江大学在国家全球战略构架中,推进与服务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提升,强化俄语学科专业的优势地位和引领作用,实现人才培养方向、科学研究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等多方位与俄罗斯对接,形成全国高校独树一帜的对俄办学特色。2018年获批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A类高校,外国语言文学获批国际一流建设学科,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等5个学科获批国内一流建设学科。此外,学校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跨入重点大学行列。 二、招聘岗位 英语、西语、俄语、乌克兰语、阿拉伯语教师共11名 三、基本条件 (一)应具备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4. 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5. 应聘人员须于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 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 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职位要求
(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二)具体语种老师岗位要求: 1. 英语教师4人 本科、硕士毕业院校均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或国(境)外大学取得硕士学位的学校排名应为QS或USNEWS世界排名前200;英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良好)或托福成绩11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7.5及以上;第一作者在本研究领域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有丰富的口笔译实践或从业经验者优先;考取口笔译证书者优先。 2. 西语教师1人 本科毕业院校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硕士毕业院校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或西班牙高校相关专业;西班牙语水平达到专业八级;具有6个月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3. 俄语教师2人 本科毕业院校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硕士毕业院校为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或俄罗斯著名高校;全国翻译水平考试俄语二级及以上口笔译证书。 4. 乌克兰语老师2人 本科或硕士阶段为乌克兰语专业。 5. 阿拉伯语老师2人 本科、硕士均毕业于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或外语专业院校或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的学科所在院校;本科为阿拉伯语专业,硕士阶段可为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专业;具有6个月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5月7日17:00。 2.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hr@hlju.edu.cn。 3. 辅导员岗位、管理人员岗位、教师(硕士)岗位,仅允许报考其中之一,不允许兼报。 4. 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附件2)。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3)。 (3)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科研成果和各类证书,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硕士+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1. 审核时间:2021年4月2日至5月13日17:00。 2. 所应聘学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3. 硕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信息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4. 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1.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基础理论知识、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3. 考核方式: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A.采取闭卷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B.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心理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采取试讲的形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五)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桂老师、左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 监督电话:黑龙江大学纪委办公室:(0451)86608305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
| 【关闭窗口】 |
